2012年,滴滴打车在北京中关村诞生,9月9日正式在北京上线,此后便与正在火热发展的移动互联网行业相互交融,激发创新灵感。现在,滴滴打车每天为全国超过1亿的用户提供便捷的召车服务和更加本地化的生活服务,让正在高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真正渗透到用户心中。目前,滴滴打车已经成为了全国的打车软件平台。滴滴打车,是一种新的生活态度。 2014年5月20日,滴滴打车对媒体宣布,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“滴滴打车”。对于更名的原因,小桔科技ceo程维解释称,30%的媒体与60%的用户都毕竟习惯用“滴滴打车”这个名字,公司之前内部也有过讨论,现统一认为,新名称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展览发展。 广州市睿驰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将“滴滴”打车运营商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。睿驰公司认为,小桔科技擅自使用“滴滴”商标、且其服务项目与自己商标核定的服务相近,侵犯了自己享有的商标权。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在进行进一步审理。 据宇博智业市场研究中心了解,广州睿驰公司诉称,其公司拥有第38类第11122098号“嘀嘀”和第11282313号“滴滴”商标、第35类第11122065号“滴滴”商标。小桔公司通过软件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字样为“嘀嘀打车”、“滴滴打车”服务,并在提供服务的软件界面等处显著标注“嘀嘀”、“滴滴”字样,该服务包含“基于网络的信息传送、网络用户打车服务、语音通讯服务、出租车司机商业管理”等,与原告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相同或近似。 更名成本高于和解 央广网科技时间致电滴滴打车相关人士,对方称由于此案件已经由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,滴滴打车相信法院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出实事求是的判决。 据报告大厅发布的2014-2020年软件产业市场发展趋势与行业投资研究报告了解,目前滴滴打车软件所在公司申请了第9类的“嘀嘀打车”和“滴滴打车”两个商标。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、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对央广网科技表示,商标分为好几十类,商品和服务只能选择某几个类别去使用,第9类的“滴滴打车”虽然是核心类别,还远运不够,其他好多类别没有注册。比如第16类的地图、第38类的信息传送、第42类的计算机更新等。而广州睿驰公司在第35类和第38类提出商标侵权,其中第35类的商业组织管理和滴滴打车没有太大的关系,主要是第38类,法院的判罚会对滴滴打车不利 目前,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,并在进一步审理中,再次被指侵权,滴滴打车会否二次更名?赵占领对央广网科技表示,滴滴打车在品牌的打造付出很大的代价,花费很长时间,一旦改名将造成重大影响,所以滴滴打车不一定改名字。 赵占领还向央广网科技表示,双方的方式是进行和解,滴滴打车可采取两种策略,是支付一部分商标使用费,第二是直接花钱把商标买过来。不过也不排除双方协调失败,因为心理预期不一样,广州睿驰公司要的赔偿的数额可能会很高。 嘀嘀打车改名为“滴滴” 5月20日,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宣布,旗下打车软件领导品牌“嘀嘀打车”即日起正式更名为“滴滴打车”。 小桔科技方面表示,此次品牌更名,是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,全新的品牌形象有利于推动“滴滴打车”品牌产品更好地开拓市场。 依据小桔科技官方的解读,更名为“滴滴打车”,一是取与象声词“嘀嘀”的谐音,二是取“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”之意。滴滴方面介绍,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8日向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“滴滴打车”的图形、文字组合商标申请。2014年4月27日,“滴滴打车”通过了初审并予以公告。随后,小桔科技启动了品牌更名准备程序,经过三周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,最终确定5月20日正式更名为“滴滴打车”。 就在前一天,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宣布起诉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侵权,要求小桔科技停止使用商标,并赔偿8000万元。“妙影电子”认为自己申请成功的“嘀嘀”和“小桔科技”申请中的“嘀嘀打车”,品牌核心都是“嘀嘀”,而且双方申请商标类别都是第9类“计算机程序(可下载软件)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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