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3日,经专家评审及公示,江西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认定26家企业为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(项目),其中包括8家化工新材料能源企业。
这8家企业分别是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、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、江西铜业集团(德兴)橡胶实业有限公司、丰城市荣丰活性炭有限公司、江西琦丰大源绿色能源有限公司、宜春市建菱环保材料有限公司、江西元力怀玉山活性炭有限公司和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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